·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成功保险网
网站首页新闻关注保险门店买卖保险保险知识百姓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案例保险咨询178圈子成功博客
专业资讯培训基地险种大全保险黄页资料宝库健康生活成功网摘成功贴图展业学堂人才招聘成功搜索
所在位置:成功保险网 > 保险知识 > 保险常识 > 正文
关键字:
聚焦《保险法》修改: 保险法修改何处入手
来源:中国证券报 更新时间:2006-04-05
    1995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自《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将面临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现行保险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实际情况,在某些方面甚至制约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保险法的立法模式存在缺陷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而我国现行《保险法》把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合并在一起进行规定,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
  
    分业经营不符合保险发展的国际趋势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91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因此,我国保险业是严格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的,不符合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保险企业集团化和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也断送了中国保险公司成为集团公司的路子,需要进行修改。
  
    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限制过死我国《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保险法》的这一规定,过分强调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安全性,而忽视了资金运用的收益性,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坦步发展。因为保险公司必须依靠保险费收入和资金运用两个轮子,才能正常运转。而且,我国现已允许内资保险公司与外国保险公司合资设立保险公司,但现行《保险法》规定不允许保险公司向企业投资,与实际情况不符。
  
    保险监管的某些规定不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现行《保险法》在保险监管方面的某些规定,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过多地强调统一和审批。如《保险法》第106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实践证明,这种监管制度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是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不利于保险公司开发新险种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二是不利于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三是不能反映不同地区、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四是不利于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法定再保险分保比例不符合入世对外承诺现行《保险法》第10条规定:“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而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文件中承诺,非寿险20%的法定再保险分保比例在我加入世贸组织后逐年降低5%,4年内取消。
  
    保险代理市场的规定不符合现实要求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代理市场的主体在不断完善。专业代理公司和银行、邮政等兼业代理机构的数量和业务都有较大发展,今后还会进一步提高。但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4条的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这种限制使专业代理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难以充分发挥优势,造成资源浪费,并导致老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市场的垄断。
  
    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我国《保险法》把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规定为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目前的实际。因为目前主要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大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在现行《保险法》上没有合法地位。
  
    关于保险合同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具体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是各国保险立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但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具体,在实践中不好把握,也不利于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另外,我国的保险合同立法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如保证与弃权制度等。
   

 
(佚名)
Google
网友评论:共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保险 研究 资讯
·网络保险营销招数 2007-08-09 13:48:30
·保险营销:金杯银杯 不如消费者的口碑 2007-08-09 11:13:33
·黑龙江到外省就业者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 2007-08-09 11:07:40
·职业健康与保险:脱离社保体系之外的作家 2007-08-09 10:32:47
·保险计划:双胞胎家庭理财应注重教育保障 2007-08-09 10:28:59
·阜阳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2007-08-09 10:25:51
·参与火灾房屋保险 3元投保获理赔6000元 2007-08-09 10:21:11
·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补漆就能享受协议价? 2007-08-09 10:20:15
·保险公司:车辆主动进水我们有权拒赔 2007-08-09 10:17:24
·养老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 2007-08-09 10:04:54
保险案例  
·参与火灾房屋保险 3元投保获理赔6000元 ·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补漆就能享受协议价?
·保险公司:车辆主动进水我们有权拒赔 ·2007年夏季特奥会首例意外险理赔案结案
·食物中毒导致住院 医疗费意外险赔不赔? ·“设计”车祸虚假现场 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过期七小时 车祸损失近五万 ·一桩桩离奇撞车案 骗保小心把自己骗进去
·台湾:四成宠物主想为宠物办保险 ·买两年送一年养老险 一女子巧设名目骗钱
·保险理赔被骗 西班牙华人誓揭欺诈黑幕 ·日本地震保险赔付可能超过台风“万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