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从3月1日起废止现行的车贷险费率,同时,对今后各公司开办新的车贷险,保监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目的是规范车贷险的经营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车贷险业务进行了规范。一是要求各公司应依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车贷险业务,规范人、投保人(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和被人(贷款人)获得保障的条件;二是要求公司本着控制风险,稳健经营,权责利相对等的原则,修改和完善车贷险条款;三是要求公司加强集中管理,按照信用风险发生发展规律,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审慎开展车贷险业务。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贷险条款,严禁通过协议等形式变更或替代车贷险条款费率,将车贷险业务办成担保业务。
对此,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系主任郝演苏教授作出了解释,新车贷险检验贷款人手续的标准严格了。新车贷险规定:首付不低于3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免赔金额至少10%,只限私人买车。
郝教授说,这对买10万元以下的普通大众型车影响不大,但买高档车的人要量力而行。主要是指公司要凭担保提供,担保人不能轻易担保了。投保人要改变以往先贷款后提供担保的做法,现在是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就是投保人先向银行提供担保,银行凭担保数额才能提供。贷款人不按期还的,由银行追款,追不上的差额由公司负担。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四个风险:一是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信用监督和惩罚机制,失信者受不到应有的制裁,极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二是车贷险产品设计不合理,责任范围过大,极易诱发借款人道德风险。三是公司对车贷险业务的风险性认识不足,盲目发展,管理松弛,对风险源控制不力。四是社会环境变化对车贷险经营影响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