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张女士昨日反映,她想为外甥买人身,其妹妹离婚后,外甥归父亲,但他再婚后对孩子不好。公司问明情况后不同意她投保。她表示不解。
新华人寿武汉分公司相关专家介绍,我国对未成年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有保护性规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金条件的人身,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金额总和不得超过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我国保监会对少儿险的限额规定最高为5万元。
专家解释,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他人拿生命作工具,为了获取而谋害生命。他人违法投保死亡,合同无效,即使投保了,也是得不到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