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成功保险网
网站首页新闻关注保险门店买卖保险保险知识百姓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案例保险咨询178圈子成功博客
专业资讯培训基地险种大全保险黄页资料宝库健康生活成功网摘成功贴图展业学堂人才招聘成功搜索
所在位置:成功保险网 > 保险知识 > 保险常识 > 正文
关键字:
特别提示:投保时应明确自己的保险利益
来源:投资快报 更新时间:2007-09-26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件。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避免将保险变成赌博行为,预防道德风险,确定保险赔偿范围。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存在;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存在于合同成立时,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则不追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佚名)
Google
网友评论:共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保险利益 资讯
·特别提示:投保时应明确自己的保险利益 2007-09-26 08:44:27
·汽车转让后 保险利益是否相随? 2007-09-06 09:33:40
·理赔纠纷:谁是真正的保险利益人? 2007-07-10 10:29:00
·保险利益 2007-04-26 16:44:38
·保险辞典保险利益原则 2007-03-19 14:18:25
·什么是保险利益? 2006-07-05 15:04:30
·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2006-04-05 15:04:29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2006-04-05 13:04:16
·保险利益原则 2006-04-05 11:04:00
·客户享有固定的保险利益 分红保险适合短期投资 2006-04-04 21:04:05
保险案例  
·社保案:孙路一等五名被告宣判 ·社保案:原陈良宇秘书受贿680万被判无期
·宝来撞上奔驰 奔驰贬值费该谁埋单? ·社保基金诈骗案:2病人一年用600支胰岛素
·找不到投保人 无主分红险让保单成废纸 ·大众电影原社长私分国有资产为员工买保险
·汽车行驶中出事故 保险公司为啥不赔? ·上海社保案陆续判决 司法进程加速
·保险公司只管收钱不管理赔? ·人保财险首席承保神华煤制烯烃项目
·南京设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男子开车撞树 诈骗车辆保险金4万元